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分会文件关于发布 《 混凝土机械分会标准管理实施细则 》 的通知
时间: 2024-06-05 07:01:00 | 作者: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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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相关单位:为加强我国混凝土机械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混凝土机械分会根据 《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 、 《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章程 》 、 《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管理实施细则 》 等文件,制定了 《 混凝土机械分会标准管理实施细则 》 ,经行业征求及混凝土机械分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即日起施行。附件: 《 混凝土机械分会标准管理实施细则 》 中国工程机械工之 20 18 报: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混凝土机械分会附件:混凝土机械分会团体标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国混凝土机械行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根据 《 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 》 、 《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 及 《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章程 》 、 《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章程 》 、 《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标准管理实施细则 》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木细则规定了团体标准的立项申报、核准和批复、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送、审批、发布、实施、复审等标准程序。
第三条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应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统筹协调”的根本原则,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为出发点,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引领行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工程机械团体标准的制修订管理工作,由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归口管理,混凝土机械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具体组织制修订工作.分会负责团体标准的口常管理工作.第五条为了充分的发挥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在团体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分会聘请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规划和组建混凝土机械行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负责确立分会团体标准工作的大政方针,参与团体标准的立项核准、制修订和审查等工作
第三章标准立项第六条为满足混凝土机械行业未来发展的标准需求,行业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个人均可提出团体标准立项中请。分会每季度向全行业征求团体标准工作规划,申请单位或个人将团体标准工作规划申请表(见附表 l )报送分会,分会初审同意申报计划后,汇总报送协会:分会可视主编单位的意愿,在行业企业广泛征集参与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第七条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的单位或个人须按要求填写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见附表 2 ) ,由分会审核完善并加盖分会公章后,报送协会。第八条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内容有:项目名称(中英文)、标准类别、所属行业、起草单位、计划起始期、计划完成期、目的和意义、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标准情况简要说明、主要参与企业市场占有率。其巾起草单位应至少为三家.
(二)标准类别:基础标准、安全标准、产品技术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可持续发展标准、智能化标准、接口标准等。
(四)目的和意义:指出标准项日涉及的方面对行业发展的作用,期望处理问题的实际愈义.
(六)国内外标准情况简要说明:国内外的研究情况说明、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精确指出是不是真的存在知识产权问题。
(七)参与团体标准起草的单位具备比较好的行业代表性。第九条协会收到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后,由领导小组对中报标准做立项核准,每位领导小组成员提出核准惫见,若不同意立项须给出理由,标准核准期限为十五天,逾期未提供书面意见则视为没有意见.领导小组须 3 / 4 以上人员同愈方可由协会负责人批准立项。
第四章标准起草和审查第十条团体标准立项后,起草单位应选派有丰富专业相关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起草人员开始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团体标准的格式参照 GB / T 1 . 1 要求编写。
第十二条起草人完成标准草稿后,由分会负责将草稿发到行业内企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通过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返回意见表(见附表 3 )反馈分会,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反馈的惫见由起草人进行汇总整理,并将处理意见(采纳、部分采纳或不采纳)及理由列表说明,形成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表 4 ) .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草稿做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并完成送审材料(包括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第十三条团体标准审查采用会议审查形式(可视情况采用现场会议或电话会议),以能充分代表全行业意见为原则。由分会组织召开标准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数应不少于 7 人,其成员(不是该标准的起草人)应为该领域的技术专家,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审查会议对标准做表决,须 3 / 4 以上人员同意视为经过审查。审查人员填写团体标准审查人员名单(见附表 5 )。
第十四条团体标准送审稿审核检查通过后,应对审查意见进行整理,编写会议纪要,形成团体标准报批稿及团体标准报送材料(见附表 6 ) ,并向协会提出团体标准报送材料的申请报告(见附表 7 )。
第五章标准批准和发布第十五条协会在收到报送材料后完成内部审核并报协会负责人审批。
第十六条协会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团体标准编号规则的要求,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已对团体标准编号进行公示.具体团体标准的编号由团体标准代号( T / )、协会英文简称( CC 队)、团体标准顺序号、团体标准年代号组成,编制规则如下:团体标准年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协会英文简称团体标准代号
第十七条批准后的团体标准由协会统一发布和印刷,以标准公告形式在协会网站公布,并抄报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
第十八条团体标准的汇总材料,包括发布标准、报送材料,于一个月内进行存档。
第六章标准实施和复审第十九条分会配合协会对团体标准的实施做监督,并适时对己发布团体标准的实施情况,包括宣贯情况、取得成效、有一定的问题、改进建议等方面做调研,填写己发布团体标准实施情况调研表(见附表 8 ) .
第二十条团体标准实施后,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分会适时对己发布标准提出复审,填写团体标准复审意见表(见附表 9 ) .由团体标准法规部给出复审结论。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 5 年。
第二十一条经复审确认的团体标准继续实施:经复审需修订的团体标准列入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经复审需废止的团体标准,协会审查后公布废止结果。
第二十二条为推动团体标准工作的顺利开展,分会制定如下标准收费指导原则:团体标准主编单位(排名第一)收费 15000 元/个标准,排名第二及以后的按 10000 元/个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分会鼓励行业成员热情参加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对通过分会发布的团体标准给予激励,激励金额如下:新标准主要起草人(排名第一)激励 2 ( X 幻元/个,排名第二及第六的按 800 元/个激励.修订标准主要起草人(排名第一)激励 1000 元/个,排名第二及第六的按 400 元/个激励,激励的发放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奖金发放审批表(见附表 10 )。
第二十四条标准费用的缴纳:由主编单位在团体标准立项通过后,根据分会的收费通知将款项汇入指定账户,由协会开具票据。第二十五条标准费用使用:标准费用用于标准评审会议的组织、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制修订激励等。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团体标准涉及的附表均可在协会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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