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关于加强连云港市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标准处理的布告
时间: 2024-06-20 22:00:22 来自: 新闻资讯 浏览次数: 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处理,防备和压降路途交互与通行事端,保证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等法令和法规和《江苏省渣土车等工程运送车交通安全处理工作标准(试行)》,结合连云港市实践,现就加强全市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标准处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2021年5月31日前,在市、县城区运转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要设备扩大号牌,张贴“限速60公里”标贴,设备转弯语音提示设备,接入卫星定位监控渠道。自2021年6月1日起,未设备扩大号牌,未张贴“限速60公里”标贴,未设备运用转弯语音提示设备,未接入运用卫星定位监控渠道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公安机关一概不予处理禁区通行证。
二、在迟早交通顶峰时段(工作日7:00-9:00、17:00-19:00),禁止各类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在卡车禁区范围内行进;在上下学时段(以校园周边交通标志牌限制时段为准),禁止各类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在校园周边路途行进。
三、全市范围内,禁止未获得我市城管部分核发的渣土准运证的“黑渣土车”从事渣土运送事务,禁止各类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运用“黑渣土车”。
四、渣土车要严格遵守路途交互与通行法令和法规通行,实施平头封盖运送,不得闯红灯、污损号牌、扩大号牌不清、抛洒滴漏,进场前要执行冲刷办法,不得带泥污损路面。各类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不允许超出路途限速行进,在城区行进最高不允许超出60公里/小时。
五、公安机关鼓舞市民告发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成心遮挡号牌或许污损号牌、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告发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