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常州市初次查办一同混凝土运送车无证营运案子
时间: 2024-07-16 21:29:46 | 作者: 细石混凝土输送泵--系列
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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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8月18日)上午9时许,常州市交通法令部分法令人员在天宁区郑陆镇常焦线展开日常路途巡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AB39**(黄)的混凝土搅拌车疑似超载,遂对该车进行全方位查看。
现场查看时,该车虽未超载,但当问询该车相关证件时,驾驶员张某含糊其辞,并不能供给车辆苏AB39**(黄)的路途运送证。法令人员立即对该车进行查询取证。法令人员经过“看护1.0”法令终端对该车相关证件进行查看,发现该车未取得路途运送证,车辆所属公司未取得路途货物运送运营答应证,归于无证运营,法令人员立即对该车采纳行政强制措施,并对车辆所属公司立案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运送法令》第六十三条的规则,未取得路途运送运营答应,私行从事路途运送运营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分责令中止运营;有违法来得到的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处违法来得到的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或许违法来得到的缺乏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
无证展开路途货物运送,不只违法违规,还存在比较大的交通运送安全危险危险。企业和个人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而置安全于不管。市交通法令部分将以严格法令、才智法令加大该类案子查办力度,并同步做好要点货运源头企业安全监管,保护货物运送次序,看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